朔州经济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发布时间: 2021-06-18 09:47 来源 字体: [ A- A+ ] 保护视力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朔开管发〔2020〕12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任务。现将我区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3]为717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5066人相比,十年间增加了46678人,增长186.22%,年平均增长率11.09%。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24429户,集体户2919户,家庭户人口
为62049人,集体户人口为96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6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5302人,占49.21%;女
性人口为36442人,占50.7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6.8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3.74相比提高了13.13。
四、年龄构成
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4936人,占20.82%;15-59岁人口为49583人,占69.11%;60岁及以上人口为7225人,占10.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63人,占6.7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长了了5.8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0.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了4.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长了3.0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39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71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72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3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12.26年。
全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2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了 93人,文盲率[7]由2.07%下降为0.59 %,下降了1.48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56206人,占78.3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538人,占21.66%。
七、流动人口[9]
全区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53843人。流动人口中,省内流动人口为47072人,省外流动人口为6771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区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现役军人、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15511人,16-59岁人口为49008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全区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8]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9]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0]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