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0-24 10:42 来源 字体: [ A- A+ ] 保护视力色:
中共朔州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朔州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
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第02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报告
市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朔办发【2018】5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朔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朔环委办发【2020】44号)要求,2020年10月23日,区党工委、管委会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2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结论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销号要求。现将整改验收意见上报,请审查。
专此报告。
中共朔州经济开发区 朔州经济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朔州经济开发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
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02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朔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0月23日,我区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2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在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现象。一方面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大而统之,乡镇(街道)、村职责不清晰,任务不具体,在实施过程中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另一方面,有些干部作风不扎实,对职责缺乏学习理解,工作中缺乏有效措施和办法,有些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工作热情不高。
二、整改目标
根据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把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形成行之有效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完成情况
1、区管委会印发了《山西朔州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修订)》(朔开管办发【2017】52号)和《关于朔州经济开发区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朔开管办发【2020】8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网格职责更加明晰。
四、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确定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销号要求,可以上报销号。
朔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
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副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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