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神头街道辖区入朔返朔人员及时报备
发布时间: 2022-11-07 18:30 来源 字体: [ A- A+ ] 保护视力色:
山西省外及省内其他地市区县的入朔返朔人员,必须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严格执行“落地核酸”+“疫情分类管控措施”。
故意隐瞒情况,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 第一,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第二,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第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构成犯罪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经流调发现有返朔入朔人员不报备,且该人员经审核为重点涉疫人员,经公安机关立案确认,将记入案底,隐瞒不报人员的工作,个人信用、直系亲属就学就业、公招参军、政审等方面都将受到影响!!!公职人员隐瞒不报,造成重大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规依纪移交纪检部门处理。被举报核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人员,各项费用自理。
未报备人员经审核为重点涉疫人员,该人员所属单元、小区将全部管控,这将极大影响广大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监督,发现外来返朔入朔人员及时与村社区取得联系,以确保辖区的安定祥和。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同时线索一经查实,如有重大意义将给予奖励(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电话:0349-2043026
请近七日内有朔城区以外行程的居民
主动跟社区报备